上海财大毕业生抢银行案在沪宣判:其获刑十年
中新网上海12月16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一中院16日对上海财大毕业生万广道抢劫银行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万广道被判犯抢劫罪,并处有期徒刑十年。此案一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2013年4月,万广道因经济拮据而起意抢劫银行。同月10日9点左右,万广道头戴绒线帽、口罩,携带水果刀、双肩包、布袋等作案工具,从其暂住处至上海浦东新区张江路附近一家银行,伺机作案。
11点左右,万广道走进05号理财室,顺手关上玻璃门。随即用左手捂住正在办理业务的宋女士的口鼻,右手持刀抵住其颈部,读秒计数威逼银行工作人员胡某交出钱款,并递上事先准备的橘黄色布袋。工作人员胡某被迫从银行柜台取出现金10万元,装入布袋后递给万广道。
万广道接过布袋走出银行开始逃跑,银行工作人员及在场群众在后追赶。后见无法摆脱,遂将装有钱款的布袋扔进路过的一辆轿车车窗内,乘机逃离。案发当晚,万广道在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3年9月16日,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17日,上海一中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广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抢劫银行,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方面表示,万广道采用持刀挟持客户的方式抢劫银行,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同时,鉴于万广道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其行为最终并未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且抢劫的钱款已被追回,综合考虑万广道犯罪的动机、后果、认罪悔罪表现以及个人成长经历等因素,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万广道母亲及部分同学到庭旁听了宣判。宣判结束后,万广道并未当庭提出上诉。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