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月CPI同比上涨2.5% 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第一

14.12.2016  05:40

  记者昨日从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11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1.9%;食品价格上涨4.9%,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4%。

  据江西调查总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受天气降温蔬菜价格涨多跌少影响,及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上涨约1.14个百分点,拉动力达45.6%。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6.9%,影响CPI上涨约0.4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6.6%,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9.3%,影响CPI上涨约0.29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下降0.1%;鲜瓜果价格下降0.5%;蛋价下降3.3%;水产品价格上涨6.4%;烟草价格下降0.4%;酒类价格上涨0.7%。

  其他七类价格“六涨一跌”,受我省医疗价格改革影响,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第一,为5.6%,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上涨4.3%,医疗服务上涨6.2%;其次为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4.7%。交通和通信类、衣着类、居住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分别上涨0.3%、1.7%、1.7%、2.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2%。(徐奇 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