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企业实行停止供应生产用电措施

16.05.2016  14:18
      5月4日,上犹县环保局会同紫阳乡政府、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对紫阳乡店背村一江两岸14家石板材加工企业实行停止供应生产用电措施。
      4月20日,该局针对上述14家企业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已对这14家企业下发了《责令停产通知》,要求企业在5月3日前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