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行道上私划违规泊位将被停止收费
公交站台上施划泊位
上周本报报道了孺子西路人行道上的私设泊位被南昌市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管中心霸占并收费一事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不少市民反映还有违规泊位被停管中心霸占收费。连日来,记者发现,收费员仍对孺子西路人行道上的泊位进行收费,而象山南路人行道上的泊位竟然划在公交站台内。
现场:孺子西路违规泊位仍在收费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孺子西路一家银行门口的人行道上,收费员仍引导车辆停进人行道上的违规泊位并收取费用。
“这不是违规泊位吗,为什么还在收费?”面对记者的疑问,对方回答“不清楚,我也是工作人员,车子停进泊位就要收费”。
象山南路公交站台内竟有泊位
之后,记者来到象山南路,在一段人行道上,记者发现也划了泊位,而且有的竟然划到了公交站台内,也有收费员在收费。“这是公交站台,为什么还有泊位?”记者询问收费员。收费员表示,不清楚,“按照上面的意思收费,已经收了很多年了”。
随后,记者向南昌市交管局查询泊位是否正规,审批处查询后表示并未规划该处泊位,应该是私设的泊位。
说法:为避免纠纷,让商家承包泊位
记者来到停管中心了解情况。公司熊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停管部门确实通过与临街商家或个人签订协议,在按月收取泊位费之后授权其享有临时泊位的“优先使用权”。但是,极个别商家取得优先使用权后,公然拒绝所有非消费车辆停放,公共泊位由此变相成为了商家私有。
停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1月1日起,停管中心接管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时,由于泊位情况较为复杂,为减少部分商家的抵触情绪,停管中心决定暂时性与商家合作,在保证公共泊位使用权的基础上,给予商家“优先使用权”,“本意是希望临时泊位周边的商家减少抵触情绪、减少冲突和纠纷”。
对于人行道上的违规泊位,熊书记表示立即停止收费,交管部门审批后再作安排。
专家:泊位承包给商家有损市民权益
华东交大交通运输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查伟雄表示,停管部门将酒店门口的泊位承包给酒店,虽然解决了酒店停车问题,但给社会车辆停放带来了麻烦,有损市民的权益。
查伟雄说,酒店交了钱给停管中心,自然认为门口的泊位是自己的,本来非营业时间社会车辆是可以停进来的,停管中心承包的做法会导致酒店霸占门口车位,如果社会车辆不进店消费不管什么时间都不能停入,所以停管中心应停止“承包”合作关系。(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