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倒逼企业“强身健体”
据1月15日《经济参考报》报道,2013年全国共有2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8%。2013年,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标准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进入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仍将继续上调,比如深圳已发布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从每月1600元调整为1808元。
毋庸置疑,各地适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已成为一种常态。这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全民分享发展成果的要求;另一方面,“用工荒”的频现,也倒逼各地不得不提高最低工资来吸引外来工,缓解用工紧张。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两个重要议题,除了对垄断企业和畸高收入行业“削高”,就是对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托底”。最低工资标准是个人维持起码生活的最低要求,政府当然有责任确保每个靠劳动吃饭的人都能体面生活下去。更何况,始终依靠廉价劳动力保持高速发展是没有前途、不可持续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上调,劳动者可能感觉并不明显,而站在不同立场的企业,却普遍叫苦不迭。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势必面临用工成本上升的压力,即便现有工资已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员工也会根据最低工资涨幅提出相应的涨薪要求。不过,这本就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它有利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最终还必然反映为国内消费需求的增强,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让很多企业从中受益。
用工成本提高是市场倒逼淘汰落后产能的一个过程。对此,企业不能被动等待,只能主动应对。如果企业恰好处在有待转型升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中,适应挑战的最好办法,就是主动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型。市场竞争从来不怜悯弱者,如果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那么未来就会用残酷的淘汰对待落伍者。
此外,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危机意识也同样重要。善待员工并非一句空话,不要等到“用工荒”时才临时抱佛脚;劳动者是有血有肉的合作伙伴,不是没有生命的机器。除了涨工资、加福利,体面劳动还应包括人格尊重、人性关怀以及工作条件的改善。只有激活用人机制、完善培训机制、实施激励机制等,真正把员工放在第一位,才能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度、满意度。
无论是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还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无论是从善待员工构建比较优势,还是从内需勃兴挖掘增长潜力——最低工资上调,对所有企业而言,总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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