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调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标准

04.09.2015  09:34
      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决定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廖乐逵 袁辉翔 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