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反映上面放权下面托不起来:没这类人才
制图:蔡华伟
两年多来,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7项,本届政府承诺减少1/3的目标提前两年多完成。
放权过程中是否存在“中梗阻”?政策“最后一公里”有没有完全打通?对下放的权力,基层能否接稳管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记者日前跟随国务院督查组走访了一些部委和省份。
“硬指标”不打折扣,简政放权见实招
“没想到办营业执照这么方便!”记者随督查组来到石家庄市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大厅,遇到来办营业执照的刘海霞。“以前短则10天,长则1个月,现在只要材料齐全,当场就能办结。管理部门的改革力度这么大,让我们心里有底,身上有劲!”她说。
去年以来,各部门各级政府大刀阔斧精简职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商事制度改革,“先手棋”落子有力。
国家工商总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改年报公示制等已在全国推行,“先照后证”稳步实施,前置审批事项85%被取消或调整为后置审批。改革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更多人加入创业大军。
——建立“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裁量。
海关总署废改立139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85项海关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海关行政裁量权,做到执法主体“法无授权不可为”。
——清理“红顶中介”,拆掉隐形门槛。
财政部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3项前置审批全部调整为后置审批。国家林业局梳理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水利部清理出11项职业资格,民航局取消50项职业资格与2项评比达标表彰。
——还权于市场,给企业“松绑”。
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下放80余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正在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比2014年减少60%左右,被有关方面评价为1992年以来力度最大的一轮价格改革。
截至今年5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取消和调整了药品行政保护证书核发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药品委托生产等6项行政许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等4项正在逐步下放。
“企业普遍感觉改革的路子是对的,我们包袱少了,心气顺了。”天津市进口商会会长肖栋说,各项改革措施增强了企业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在河南许昌,以往一个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开工,没个一年半载走不完流程。如今,该市编印了《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流程表》,联审联批时由市工商局牵头,召集公安、环保、质监、税务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审批时限普遍压缩60%。
一个窗口接单、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此次督查中记者发现,在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等多个部门,无论是前台横向对接其他部委职能的“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还是后台联席协调议事机制以及共享数据系统,都在加紧建设中,部分功能已启用。
比如,海关去年以来推进“大通关”建设,探索推进与边防和检验检疫部门共同开展“前台共同查验、后台分别处理”的综合执法试点,深化关检合作“三个一”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一年多来的实践让我们深切体会到,政务信息化建设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要保障。”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认为,要管好市场,必须建设公开透明权威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全国一张网”。
据悉,全国已有十几个省市的工商部门与税务、海关、法院等开展了企业登记、许可、备案和行政处罚等信息的集中与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去年10月1日对社会开放以来,点击量超过25亿人次,用户包括会计师、律师以及资信评级等机构。
督查中,记者了解到,食药监等部门的“严重失信生产经营者名单”也在建设或扩容中。部委呼吁:应加大国家层面的协调力度,加快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并联与共享,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各级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建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督查组召集的专家座谈会上,多名专家表示,目前居民和企业信息的“大数据”被分配在不同部门,仍然呈现“碎片化”状态。提速政务“云”,是政府提升服务和监管效率,提高政策系统性和全局性的重要抓手。比如,银行等市场机构可以借助这个“网”摸清企业家底,进行更有效的风险管理,加大对优质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政府职能转变本身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权力在各部门间的磨合、各层级间的承接,需要一个过程。
此次督查中,从中央部委到基层,都反映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简政放权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不明确,导致权力真空或交叉监管。
先照后证改革后,135项审批事项明确了监管责任归属,但仍有55项没有明确监管职责。刘玉亭举例说,以往开设网吧,文化主管部门在开业时要审批,平时负责监管。现在改为后置审批,文化部门自己提出不审也不管了。
原有政策法规不适应简政放权的新需求,使监管“接棒”不顺畅。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介绍,民政部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社会团体成立程序并未修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该条例也不匹配。
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需求相比,现有的人员状况不匹配。
“上面放下来的权,下面托不起来。”某地一位基层干部反映,今年下放到区里的“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两项审批权,按规定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疫人员经办,但区农业局根本没这类人才,最后还是绕回到市里。
市场监管机构的同志反映,商事制度改革后,新的市场主体大量出现,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量骤增。“从食品安全到电梯运行,监管事项增多了,而且根据新规定,抽查的所有结果都要向社会公示,这对我们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忙不过来,压力太大。”记者 曲哲涵 冯 华 赵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