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顺利完成所辖3个县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

22.03.2016  19:15

          近日,上饶市语委对弋阳县、上饶县、广丰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团团分成3个小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弋阳县、上饶县、广丰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24个单位和3条主要街道的用语用字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严格的检查验收,并做了详细记录,共查阅档案资料 500 余卷,召开座谈会24次,对310余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查。同时,各小组对检查结果及时做了检查反馈。             检查验收团对每个受检县(区)都作了总体意见反馈。认为上饶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符合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检查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指出了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早规划、早部署,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大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与落实,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和社会用字规范管理工作,以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省语委观察组对此次上饶市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全程观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