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通报项目审批领域违纪案例 5名县级干部受处分

22.07.2016  10:04

  近日,上饶市纪委对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环节中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涉及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3人。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至2015年,在江西省祥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合公司)申报国家有关资金项目过程中,弋阳县发改委原副主任方志仁、时任县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陈建华(2014年9月任上饶市葛仙山管委会主任)、上饶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党组成员罗晓东等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该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祥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超所送钱物,数额较大。

  其中,陈建华通过方志仁收受叶超所送现金5万元,罗晓东通过方志仁和直接收受叶超所送现金7万元。之后,方志仁为谋求县发改委主任职位和感谢对祥合公司给予的关照,多次送给弋阳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启南现金12.4万元。

  调查中发现,2014年12月,为加强与市发改委的联系,以便弋阳县在全市经济巡查中取得好名次,方志仁用虚假发票从单位财务套取公款用于送礼,其中送给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党组成员罗洪发礼金6000元、罗晓东礼金2000元。

  同时,罗晓东还违规收受祥合公司项目评审费2300元,且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其分管的环资科科长张文发严重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违规收受项目评审费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逢年过节期间,周启南还多次收受县发改委前后两任主任、党组书记陈建华、陈伟东用单位公款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共计3.7万元,并多次与陈建华进行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上饶市委批准、由上饶市监察局报请上饶市政府决定,给予周启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罗晓东、陈建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给予罗洪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对周启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饶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詹晓华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方志仁、陈伟东、张文发等人严重违纪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由弋阳县、市发改委依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方志仁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饶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