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放全部省管景区价格管理权限 原则上实行一票制

26.02.2015  01:3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5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在已下放部分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所有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据了解,此次下放权限明确,将我省全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今后新增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5A级景区,其门票等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管理方式,原则上一律下放设区市管理。

  省发改委要求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时,必须严格遵守定价原则和程序,在充分考虑游览参观点的公共服务特性和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同类景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和调整幅度。

  游览参观点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对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门票的,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从严审批,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门票合并成联票的,联票价格应低于各种门票之和。联票和普通门票应由游客自主选购,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

  据悉,下放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为: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仙女湖、三百山、梅岭-滕王阁、龟峰、高岭-瑶里、武功山、云居山-柘林湖、灵山、神农源、大茅山、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上饶婺源江湾景区。

  省价格主管部门将适时对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进行审核、检查,对门票等价格调整频繁、价格过高、社会反映强烈的,责令限期整改或暂停价格调整;对未经有审批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同意,越权定价的,责令限期予以纠正;对景区外设卡收费或存在明显不合理收费的,责令取消;对景区管理部门出售游览参观点门票以及景区内车票、船票等时强行要求游客购买保险,以及采取强制或欺诈方法向游客出售联票的行为,责成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