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调工商业电价为企业减负约5.1亿元

20.10.2014  19:27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20日电(罗玉娟)江西省发改委13日召开江西省电力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全省从9月1日起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及商业各电压等级电价。此次电价下调后,全省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5.2亿元。

    近日江西省公布了电价调整方案。其中,全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7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555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2.53分钱,取消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降低10分钱政策;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17分钱;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经核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调整后,江西省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类价格为每千瓦时0.9031~0.9331元。调整前,江西省原工商业用电价差为24.2分,调整后还存在11.67分的价差,缩小了工商业用电价差52%,每年可减轻商业等企业电费负担约10.1亿元。大幅度降低商业用电价格,必将有力促进江西省服务业发展。

    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17分钱,每年可减轻工业企业电费负担约5.1亿元。大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下调,全省平均销售电价降低约1.93分钱,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