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求学”事件如何善后
据8月3日的《北京晨报》和《中国青年报》报道,近百名来自辽宁各地的高考生家长已苦苦等待6天,其中一些家长甚至跪在辽宁省教育厅门口,希望给孩子“讨一个说法”。但他们的梦想看上去是要破灭了,因为辽宁省教育厅已明确答复,由于沈阳音乐学院擅自违反有关规定招生,这些考生未能被录取完全是由沈阳音乐学院造成的。
对省教育厅的定性,沈阳音乐学院招办负责人倒也承认,说造成这次事件是学校在招生计划协调上出现了错误,过去计划可以跨专业调整,也可以把省外计划调到省内,今年都严格禁止了,他们是“犯了经验主义错误,还是根据往年的惯性和习惯在工作”。
果真只是“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吗?当沈阳音乐学院还想照往年的办法行事时,被省教育厅否决了,依据是今年2月12日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通知精神。而从报道中可以得知,今年4月乃至5月,这所学校还在以违背这一精神的违规方式招生。是学校不知道有这样一个通知吗?还是明知故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涉险过关?
如果报考这所学校的考生在这个事件中也有过错,则又另当别论。但省教育厅负责人明确表示,“考生在这件事中没有过错”,是学校的违规招生造成了这些考生落榜的后果。对学校违规招生调查处理是必要的,问题在于,时间不等人,招录工作不等人,当地艺术类考生第三批本科院校迄今也录完了,这些沈阳音乐学院的“落榜生”如何安置呢?一位家长说:“我拿着一本的成绩去上个大专可能吗?”我们要问的则是,让毫无过错的考生拿着一本的成绩去上个大专合适吗?难道要让考生为学校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吗?
学校违规招生导致的“下跪求学”事件如何善后,对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是个考验。考生既然没有过错,那么他们主张的权利就应当得到支持。如果建议沈阳音乐学院接收这批考生中的成绩合格者,看起来很荒唐,但未尝不是一个思路,不过前提是务必严肃处理校方责任人。倘若谁认为考生和家长是违规行事的“坚强后盾”,那么就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假如此路不通,那么在追究责任人的同时,根据考生的意愿加以调剂,并考虑让学校对考生给予适当赔偿。
无论怎样处理,考生都不能成为违规招生事件中的牺牲品,更不能成为无人管顾的“弃儿”。老实说,无辜的他们在这次违规事件中已经受到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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