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考验新旅游法

06.01.2014  11:57

  云南省丽江市旅游局3日通报,该局已对网上曝出的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事件依法立案调查,并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当日,网上曝出一段2分多钟视频。视频中,有一男子口出污秽之语:“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并称,“丽江欢迎你,云南欢迎你,欢迎你来干吗,是欢迎你来消费。”随后,有女性人员上车推销螺旋藻,要游客购买。(1月5日《城市快报》)

  在没有实行新《旅游法》之前,导游的主要收入是靠收费项目和游客购物拿提成,为此各地发生很多起导游为了拿更多回扣而强制游客购物消费的冲突事件,甚至是恶性事件。实行新《旅游法》之后,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行为以及诱导游客有偿消费行为都已经被明令禁止,导游再逼迫游客消费就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导游必须持证上岗。但是,新《旅游法》才实施不过三个月时间,就发生了这起黑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的可耻言论,这也是继去年国庆节期间,同属于云南的迪庆州导游就威胁游客“不交钱刀架脖子上”,最后将游客赶下旅游大巴事件之后的又一起恶性事件。

  毫无疑问,不管是去年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不交钱刀架脖子上”的导游威胁游客事件,还是现在发生的这起“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的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实质上都在考验着新《旅游法》的执行力和威力,考验的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和导游的监管和约束。

  道理很简单,在新《旅游法》实施之后,发生一起又一起的导游强制游客消费或者变相强制游客消费事件,意味着这不是一两个导游自身素质低的事,而是一个地区旅游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表面上看,也许旅行社在对导游的收入分配上仍然按照过去模式,基本工资很低,还是让导游变相的诱导或强制游客消费拿提成来提高收入。但是,从深层次角度说,是旅游行业的监管出了问题,是旅游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乃至行政不作为的结果。对于这种违法违规的不正常情况,职能部门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仍然长期存在,尤其是在去年国庆期间,云南全省进行了整改之后,依然发生导游辱骂游客事件,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旅游主管部门没有依法监管,对于旅行社和导游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从中拿好处,充当保护伞,所以才让新《旅游法》的执行力和威力大打折扣。

  因此,我以为,云南丽江发生这起黑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之后,除了对黑游客以及雇佣他的旅行社加重处罚,必要时可对涉事旅行社“一刀毙命”之外,更重要的对当地旅游主管部门进行追责,倒逼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旅行社和导游。要知道黑导游辱骂游客最终黑的是当地的旅游品牌,损失的旅游市场,游客会选择用脚投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