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即将落地 民众期待与担忧并存
央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再过10天,也就是从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个与每个普通百姓都息息相关的政策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相关工作推进的每一步都极其令人关注。
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上周刚刚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对已经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应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旧版证书;对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方,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证书,确保登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有序。
不动产登记这件事说了很久了,老百姓究竟对此了解多少?基层国土部门的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
2014年报道了很多次的不动产登记显然不是一个新鲜词,但对很多老百姓来说,不动产登记确实带来了重重疑惑,长春的杨先生就有一连串的问题想知道答案。
杨先生:这是不是全国联网,比如我在别的省也有房子,会不会也查到相关的信息,另外很多房子由于开发商的问题,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房产证没有办下来,那么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入到信息里,有很多细节方面确实不太了解。如果房产登记之后,对房价真产生影响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老百姓的钱包缩水了,这个都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
安徽的李先生则认为不动产登记这件事只跟房叔房姐有关系,能给自己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房价可能因此下降,也许自己就能买得起房子了。
李先生:房叔房姐啊,他们比较有关系,跟我们这些老百姓,估计关系不大。因为我们的房子不多。对个人资产来说是一种保护。这个对于降低房价来说是一种利好的事情,我以后买房子便宜了。自己的住房面积改善了,人住的舒服一点。
河南濮阳的李女士几年前炒房,现在手里有四套房子,听说《条例》马上就要实施,她不仅疑惑,还很担心。
李女士:最近也听说一些不动产登记的消息,但是就是说不知道具体是咋登记啊,还是准备一些啥东西啊。如果就是说像俺这有好几套房产的话,如果登记了之后会不会征收这个房产税啊,这样就是说自己手里的房子如果收费过高的话会有一定的负担,这样就是压力比较大,现在又赶上房地产市场淡季,现在出手也卖不出啥好价格,挺疑惑。
安徽的张先生则显得更利索,他现在想的最多的,就是把多余的房子尽快卖出去。
张先生:我现在房子考虑出手了,房子不好卖,低价出。有一两套就行了。从长远来看房产估计。相对来说,不会有什么增长点。现在你只能说不可能说在涨价或者说囤房。去年的话,你一套房子有三四家来看,你再观察的时候出价,哪个出价高卖给谁,现在有人来买你的房子你就可以出手了,不像原来可以等得比较来比较去,能有人来买你的房子就不错了,这是大势所趋。
多地的国土部门都以工作刚刚开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河南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赵西玉坦言,由于省国土厅和地市目前都还没有挂牌,很多工作如何开展,都不得而知,所以不仅普通百姓疑惑重重,他们在工作中也有很多问题没有答案。
赵西玉:咱濮阳市还有河南省啊都没有给确定放到哪个口去弄这是一个,第二个他这个不动产只是说了一下,详细的文件、规定、要求都没有。
山西河津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胡玉琴忍不住感慨: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得确实不快,更多的时候他们都是在回答各种疑问。
记者:老百姓问的最多的是什么?
胡玉琴:现在登记这个进来能干什么?我就住在这里,我干嘛要这个证啊?我们就告诉他,你看以前土地不进入市场,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以后产权明晰以后不管有什么政策,你可以进入市场,你搞点小本买卖你就可以抵押。你就再解释,他现在不抵押的时候他就不想这个问题,所以配合起来就难。而且很多在外打工人员确实回不来,他意识不到这个事情很重要的时候,他就不是很配合。
胡玉琴介绍说,目前河津市只有少数几个乡镇完成了地籍调查,如果2015年再加入房产测绘的项目,工作将更加繁重。
胡玉琴:不是说仅仅加一个房产测绘,基本相当于返工,又要重新入户测量,土地测绘和房产测绘它要的要素不一样,几层,多少平米,什么结构,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要求会更高。
无论是土地管理部门还是普通百姓,对不动产登记都还有很多疑问需要详解,河南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副主任霍向红给前来咨询的百姓说得最多的,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会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以后办相关的证件只需要跑一个部门,拿一本证。
霍向红:土地相对来说,它的登记量相对较少,大部分的登记都是房产登记,之前都给政府的主管领导做过一个沟通、汇报,这个工作正在积极做,已经报到政府了,这个如果能够确定整合到这一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专门的经费什么之类的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对老百姓肯定是个好事,因为大多数人都是拿到房产证了,没有土地证,你这个房产跟着土地脱节了等于这两块,在转移的过程中就存在主体不一致,会受到影响,两个都统一了,对老百姓肯定会有好处。
不久前召开的不动产登记第三次联席会议明确提出,对已经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应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旧版证书;对未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方,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证书,确保登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有序。
同时提出,《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证书,还是继续颁发的各类旧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要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而且要抓紧健全《条例》的配套制度并做好逐级培训,制定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