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具有多重效果

17.04.2014  11:25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逐步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出台已驶入快车道。日前,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首次会议,强调抓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顶层设计。

稍早时候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则透露,将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这意味着,2007年物权法实施时即提出的“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终于有了确切的进度表。

专家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多年未有实质突破,是因为存在部门间多头管理、职能不清、信息不联通等问题。但记者注意到,从2013年3月全国两会至今,党和政府多次以不同方式强调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力度空前,并赋予其不同层面的改革意义。

经济管理基础性环节

2013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视作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的方法之一。同时颁布的方案任务分工则提出,要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2013年11月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作为政府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分解目标之一。三中全会后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

“随着公民财富中不动产比例的增加,国家通过统计货币来获知整个社会的财富信息已明显不足,因此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政府进行经济研究和管理的基础一环。”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张孝德对人民网记者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在今年两会期间受访时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对产权的确定和界定,有利于产权保护,有利于参与市场的交割。他强调不会因此侵犯到公民个人隐私,“是好事,不是坏事”。

能否反腐需其他措施配套

在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被认为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有评论认为,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的推进都有利于反腐工作走向深入。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韩长印指出,不动产基础数据的不健全令房地产成为腐败官员安置不法财产的重要渠道,大量贪腐资产沉淀在房地产市场,滋生出“房叔”“房婶”等腐败典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公开查询系统建立后,有助于摸清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有助于发现腐败活动,斩断利益输送。

但也有不少专家对此并不乐观。以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为代表的观点指出,有贪腐行为的官员用非法所得购买房屋后,完全可以不办登记或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只能进行形式审查,无法进行实质审查,根本无法查验真伪。

由此可知,登记不动产能否成反腐新利器,还需政府届时对于信息查询方式和权限进行必要说明,也需要其他反腐举措加以配合。

房地产税立法的先期准备

今年3月17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则认为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作法之一。多位房地产业专家指出,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为房地产税的征管提供数据基础。

“不动产登记可摸清全国房地产底数,有助于确定有关税收制度的走向。”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符启林表示,征收房地产税可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但哪些人拥有多处房源,哪些人是自住房,各自比例有多大,这些基础信息都需要通过统一登记来获取,也将影响未来房地产税的立法。

至于能否因此降低房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指出,实施房地产登记制度后,商品房的价格不会马上下跌,因为拉升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不是别人而是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断上涨,才导致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迅速上涨。如果不解决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那么房地产市场价格根本无法回到理性的轨道。

“国家强调调控房地产市场,不等于许诺降低房价,目的在于使市场逐渐规范化。”符启林说,“如果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的信息互相不通,公民房屋抵押权的实现就会受困,光拿土地抵押的话,银行往往不敢放贷,等于说让财富的流通受阻,对经济发展也有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