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较真市政设施成共享雨伞“伞架”
共享雨伞“新鲜”进入福州,这两天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和叫好。昨日,《福州晚报》记者来到了白马路与杨桥路交叉口。在路旁栏杆上,记者看到了色彩丰富的共享雨伞,粗大的伞柄上有二维码及机械密码锁。看到这一新事物,不少市民拿起来打量一番。“非常好的创意!”在网络上,不少市民点赞。然而,也有市民担心共享雨伞挂在公共设施上影响市容。(6月9日《福州晚报》)
共享雨伞入福州,方便了民众,获得市民点赞。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共享雨伞投放企业没有自己的存取设备,把雨伞挂在路旁栏杆等市政设施上,岂不是影响到市容了吗?再者,共享雨伞企业最终是盈利为目的。共享雨伞企业用市政设施为依托赚钱,这合适吗?
可见,共享雨伞用市政设施做“伞架”,不但会影响市容,还有借鸡生蛋的嫌疑。不过,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较真未免有些吹毛求疵。共享雨伞用市政设施做“伞架”,我们没必要深究,毕竟,它撑开了一片晴朗的天空,为市民遮风挡雨。共享雨伞是共享经济的一个缩影,如果非要较真,那么,“共享+”后的任何内容,都有侵占公共资源的嫌疑。比如共享单车,它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的闹市街头,不是侵占了公共停车资源吗?如此的质疑,放在任何一个共享经济的背后,都可以成立。
回到共享雨伞上。是的,福州的共享雨伞是以市政设施为“伞架”,但若说它影响了市容,真的很牵强,要知道,这些雨伞很漂亮,也可以算是对绚丽市容的点缀。从统筹思维的角度考虑,以路旁的护栏作为存取共享雨伞的设施,这不仅是雨伞的共享,更是资源的共享,有何不可呢?想一想,如果再选择其他地方摆放特殊的存取设备,还要侵占其他的公共空间,造成空间资源的浪费。
共享雨伞的投放企业没有与市政部门协商,就自作主张地“挂靠”了市政设施,这当然是个小小的缺憾。说共享雨伞揩了市政设施的油,也不过分。因此,投放企业应当做一些补偿,比如,出资修补破损的护栏,或者直接新建一些护栏。共享经济代表了新事物的发展方向,方便我们的生活,大家应当支持。我们不必对市政设施做共享雨伞“伞架”而耿耿于怀。
文/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