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不要让沙霸坐大成一种黑恶势力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昌平区包括路劲世界城等多个小区的沙子、水泥等建材销售,均被“沙霸”垄断。媒体报道后,记者再次探访发现,这些小区的建材销售仍被“沙霸”垄断。一名办案民警表示,“沙霸”现象一直存在,但屡禁不止。他称,数年前,警方曾严打“沙霸”,使其在一段时间绝迹,但近两年又冒头。(《新京报》2015年1月20日)
新闻媒体曝光后,“沙霸”依然我行我素,警方也没有及时查处,不是警方不积极,而是“沙霸”背后的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很棘手,很难处理,单凭警方打击处理也不现实。
数年前,警方曾严打昌平“沙霸”,使其在一段时间绝迹,但近两年又冒头,造成“沙霸”死灰复燃的原因,是因为“沙霸”流动性很强,这里打击了,就到别的地方继续“混江湖”,如何对付“沙霸”的“游击战”,考验相关部门的治理和打击智慧,需要一盘棋战略。
“沙霸”的形成是有原因的,目前在建筑领域开发商征地,村委会有时和他们有约定,因为地由村里供,装修阶段的建筑材料必须由村里提供,后来演变成个人承包村里的材料,别人进不来。
现在只要“沙霸”不打架、不流血、不闹大,就没有人管。这是个体制问题,就跟上访一样,你一闹就给钱,都害怕出事,可是不闹大又没有人管。而很多“沙霸”早已经不是过去气势汹汹的“恶沙霸”,而是善于“讲道理”和“沟通”的“好沙霸”,很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用武力解决问题。
那么,治理和打击“沙霸”究竟归哪个部门管?交通、商务和街办:都无权直管;交通局:只管拉沙车管不了沙霸;商务局:水泥、沙子不归他们管;街办:没有执法权,只能协助。可见,政出多门才是“沙霸”屡禁不止的管理原因。
整治沙霸,首先要从物业公司“开刀”。沙霸之所以这么猖獗,和其与物业之间的利益有关。虽然大多数物业公司会考虑到和业主的长远利益,但仍有少数物业甚至这些物业的有关人员与沙霸有瓜葛。而此类现象最为突出的便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另外一些沙霸是与开发商合作时的遗留问题。
如果沙霸跟物业有交易,就涉嫌商业贿赂,检察机关可以追究物业刑责;应该建立一个立体的管理体系,明确不同部门责任,让老百姓遭遇沙霸时,知道如何维权;其实,真正值得市民关注的,不是“沙霸”的猖狂,而是监管是不是依然强势。相对于“沙霸”的卷土重来,市民更在意的是监管的重拳是否宝刀未老“风采依然”,只要政府动真格的,整治个沙霸不该算个多难的事儿。
治理“沙霸”的最大的作用在于,现在的“小沙霸”只是雏形,一旦放任其膨胀,就很可能成为城市毒瘤。不要让沙霸坐大成一种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本身带有黑恶势力的特性,政府应将其作为一种黑恶势力来打击。
面对“沙霸”之苦,市民要积极举报,政府部门要坚决查处,只有积极重视才能够让人充满期望,渴盼多看到几个警方等部门拿下“沙霸”的实例。只有这样,才能够杀鸡给猴看,起到以儆效尤的治理和打击作用,为构建整治“沙霸”行为的长效机制奠定氛围,毕竟,法制社会,朗朗乾坤,岂能容忍“沙霸”欺辱乱来?
长远之计是建立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加强对沙石的监管。首先是公示沙石信息交易价格,加大对欺行霸市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打击力度。其二,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物业本应该为业主提供安全等各项服务,如果自己处理不了的事,应该有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的义务”,而从沙霸的横行来看,物业公司根本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其三,增强业主的维权意识,选择合法途径救济。其四,各个职能部门怎么去管?要多源头综合进行。工商管欺行霸市;公安部门管这种强迫交易也有法可依,不能等酿成血案才介入;交通部门可以查沙霸的运营手续,房管部门可以对物业资质多加约束。还有,如果沙霸跟开发商交易,涉嫌单位受贿的,检察机关要追究责任。此外还要考虑是不是有保护伞的问题。
治理和打击“沙霸”,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对于不作为和消极作为的现象,要监督,更要处理。现有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凡是未能完成所承担的治理和打击“沙霸”的任务或者犯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公务员,都要承受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程序、形式作出的问责、处罚、或者制裁。治理和打击“沙霸”,只有廓清各权力主体的责任,并纳入对官员的绩效考核,才能避免“严打”一阵风,风过又滋生。管,不是一时的,更应是长远的和常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