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前妻复婚无望 纵火烧伤亲生孩子(图)

09.02.2015  11:37

接受治疗的欢欢。(资料图)

2014年3月13日,南充阆中市发生一起故意纵火案,一男子因复婚无望,趁深夜对前妻家实施报复,将自制汽油燃烧瓶扔进亲生儿女房间,导致岳母和两个孩子被严重烧伤。

昨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涉案男子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为了给受伤的祖孙看病,受伤孩子的母亲杜某,则孤身到了西藏打工。复婚希望破灭男子萌发报复之心段某,家住广安武胜县,2009年经人介绍与杜某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2013年底,因为夫妻俩感情不和,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将两个孩子判由杜某抚养。

段某对杜某提出离婚很不满。离婚后,段某一直纠缠杜某,并要求与杜某复婚,却遭到了杜某的拒绝。2014年2月,段某将杜某带到山西务工,他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工作,复婚的可能性更大。殊不知,一个月后,杜某的亲属将其接回老家。段某觉得复婚没有希望,萌发了对杜家实施报复的念头。

2014年3月11日,段某从山西回到老家,从武胜县驾驶摩托车窜至阆中杜家房子对面的山坡上蹲点,观察杜家屋内及周围情况。

燃烧瓶扔进卧室祖孙3人被烧伤

2014年3月12日下午,段某购买了汽油自制成两个燃烧瓶。第二天凌晨,趁夜深人静之机潜至杜家门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燃烧瓶,扔进杜家二楼卧室内,造成在屋内睡觉的两个孩子和杜某的母亲严重烧伤。事后,段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鉴定,欢欢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涛涛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杜某的母亲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当日下午3点,段某被阆中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阆中法院审理认为,段某因对离婚不满而采取向前妻家投掷汽油燃烧瓶的手段实施报复,导致3人被烧伤,且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段某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3名受害人医药费共计245660元。

判决宣告后,段某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治疗儿子母亲孤身前往西藏

事故发生后,祖孙3人被送往医院治疗,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原本支离破碎的家庭变得更加摇摇欲坠。

去年4月,本报曾报道,受伤稍轻的奶奶和女儿涛涛,由于没有治疗费,已提前出院。小男孩欢欢由于受伤太严重,每天24小时都要不间断为其输营养液,维持基本生理需求。同年6月,杜某将欢欢送到了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了欢欢的母亲杜某,据了解,为了给家人治疗,她孤身一人,到了西藏拉萨打工。

去年6月,欢欢转院以后,我就到了西藏,打工挣钱给欢欢治疗。”在电话中,杜某的声音疲惫、平静。杜某告诉记者,祖孙3人的治疗费用已经花了近60万元。“全靠社会捐赠、政府补贴和在亲戚朋友处的借款,才能坚持到现在。”杜某说,目前外债还有近10万元,家中双亲年岁已大,只能靠自己挣钱,“段某和他的家人没有给治疗的费用,法院判决的钱也没有赔偿给我们。

临近春节,一人在外的杜某,却表示还没有回家过年的准备,“过年工资高,目前不打算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