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与陪唱女一夜情疑被染性病 将其捅死获刑

24.12.2014  13:35

怀疑被传染梅毒保安捅死陪唱女 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

后经检查并没有性病

仅仅一天没打电话,刘先生回到家时,看到妻子包某倒在血泊之中已经不治身亡,现场还留下了“梅毒”两个血字。

血字与命案到底有什么关系?血字背后又有什么隐情?

作案现场留下血字

3月17日13时许,连续三天没回家的刘先生在下班回家路上给43岁的妻子包某打了两个电话,可一直都没人接听。刘先生匆忙赶回家,看到包某躺在客厅的地上,开始他还以为妻子的心脏病犯了。

刘先生走过去准备扶时,发现妻子的身体已经变硬了,右侧腰部有许多处刀伤和血迹。桌上还有一把尖刀。刘先生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经检查,警方发现包某身上有36处刀伤,伤及心、肺、肝等重要器官,导致大流血死亡。

警方在刘家发现了多处血点,认定这里就是第一现场。警方意外地在厨房的地面上发现用鲜血写的“梅毒”两个字。

刘先生反映,包某遇害前在一家歌厅里当服务员。随即,警方赶到包某工作的歌厅进行调查。包某两个同事证实,就在案发前一晚上,包某陪客人许某一起唱歌。许某是歌厅的老顾客,每次都找包某陪酒唱歌。

经调查,许某,1969年出生,沈北新区人,是一名保安。就在警方四处寻找之时,3月19日,许某给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打来电话表示要投案自首。随后,许某被警方带回进行侦查。

怀疑陪唱女传染疾病

许某供述称,2013年5月,自己到歌厅唱歌时认识了包某,以后来唱歌经常点她。2013年11月29日,许某又来唱歌,当晚,二人来到包某家中发生了性关系。因为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事后许某发现身上出现红点和花纹,且症状很严重,于是怀疑被传染了性病。因为以前曾看到包某面部和颈部也有红点,就怀疑是包某传染给自己的。

随后许某每次找包某询问其是否有性病,包某都说自己只有点妇科病,还说许某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让其吃点消炎药。许某听信了,可吃药一直不见好转,而且症状还更加严重了。

后来,许某到沈阳市一家大型医院性病科检查,医生怀疑是梅毒,让其验血。因为化验费要1000多元,许某身上没有那么多钱,没化验就走了。

2014年春节过后,许某发现自己的儿子和同事也出现了和他一样的症状,怀疑是自己传染的。而自己的病又是包某传染的,因此特别恨包某,当时就有了报复的念头。3月16日,许某再次来歌厅唱歌时带了一把刀,就想找机会扎包某,因有朋友在场,许某不想牵连朋友一直没有下手。

两次鉴定均未见性病

3月17日凌晨,包某看到许某身上带的刀露了出来,匆忙打车回了家。许某随后打车一路追了过去,并跟随包某进了家门。

你拿刀干什么?”包某看到许某掏出了刀,许某没有说话,将刀放在了沙发上,并用衣服盖上。双方谈了许久,后一起倒在床上睡觉。3月17日6时许,许某听到包某打电话让对方回来买点肉,因怕包某家人回来自己没机会,就掏出刀朝包某的肚子扎过去,包某一边抢刀,一边喊,“许某,我还有孩子呢!”“我也有孩子,我同事也有孩子,朋友还有孩子呢。”许某也喊了出来。

包某与许某抢刀时,刀被折弯了,许某也被划伤了。因为疼没劲了,包某躺在了地上,许某将刀直过来,捂住包某的嘴扎向包某的肚子,一直扎到她不动弹。随后,许某用血写下了“梅毒”两字。

法院审理过程中,许某始终供述其因怀疑是包某将性病传染给自己而引发的血案。为查清案件起因,此案在侦查阶段即对许某进行了性病鉴定,结果均为阴性。案件审理期间,经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再次对许某进行性传播疾病鉴定,经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鉴定,许某无性传播疾病。许某对该项检查结果没有异议。

许某仅因个人怀疑而蓄意报复包某,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取得包某家属谅解,12月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许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