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把国家发明专利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聘任业绩条件并计算科研工作量

25.04.2014  18:56

      为促进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发明专利,提高发明专利授权量,华东交通大学对职称评定条件进行修改,增加了把拥有授权的发明专利作为职称评定和聘任的业绩条件之一。根据《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条件及论文、论著条件的规定》,拥有发明专利2项可以作为教授的业绩条件之一,拥有发明专利1项可以作为副教授的业绩条件之一,与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和获得省级成果奖并列为职称评定和聘任的条件之一。

另外,根据《华东交通大学科研工作业绩量化及教师套档办法》,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可以计算科研工作量,获得发明专利每项计500学时科研工作量,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150学时科研工作量,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50学时科研工作量,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每项计150学时科研工作量。而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和SCI论文每项才300学时科研工作量,中国核心期刊论文才100学时科研工作量,可见华东交通大学对国家发明专利的激励力度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