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核工业地质局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2.08.2016  21:03

  7月28日,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集中观看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巡视员、教授刘春主讲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江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潘克森作中心发言。局领导、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局直管公司党支部书记、驻昌地勘单位党委书记参加学习会。

  黄江明指出,《问责条例》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执行《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就学习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黄江明强调,要正确认识责问与问责、有所戒与有所成两大关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依规从严强化问责三大责任,做好抓好学习、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改进工作方法四项工作,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潘克森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就《问责条例》作了解读。《问责条例》的出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也是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重要制度保证,旨在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责任;《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问责形式多样,严厉程度前所未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给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传导了压力;《问责条例》与《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将要出台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比较系统地构成我党党内纪律监督的完整制度体系,要抓好落实,强化问责制度的执行,让制度生根、问责落地。

  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郑茜就个人学习《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作了专题发言。(省纪委派驻省核工业地质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