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批复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报告

15.02.2017  10:33
  1月24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外资[2017]179号文对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批复,批准项目建设地点在鄱阳湖流域的九江、上饶、宜春、吉安、萍乡5个市的都昌、鄱阳、余干、靖安、奉新、吉水和上栗共7个县;项目内容为鄱阳湖流域监测管理、河湖水环境修复和城乡生活污水系统建设、固体垃圾收集转运和机构能力加强等;项目总投资14.52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9亿元),国内配套资金4.62亿元;世行贷款使用安排为土建工程11690.9万美元,材料采购3086.4万美元,咨询培训等能力建设185.2万美元,先征费37.5万美元。   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报告获得批复,标志着项目国内程序已完成,为项目开展谈判和提交世行执董会审批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