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自查

21.04.2015  11:35

“虽然这几个光盘的声音和画面都很清晰,但封面填写说明字迹过于潦草,不易辨识,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情况。”4月20日上午,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时,案管办主任提出改正建议。

为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不断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升案件质量,结合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湘东区检察院案管办、纪检组联合该院反贪局、反渎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自查。

去年以来,该院技术科对所查办的17件自侦案件全部提供了同步录音录像,时长约5125分钟,记录光盘231块。此次自查主要是针对工作说明的填写是否完整、案件编号是否齐全、签名是否有遗漏、光盘内容是否清晰、封面填写是否细致和准确、案卷的保管和归档是否安全等相关方面进行自查。通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主要表现在填写工作说明的字迹很潦草,不易识别、录像封装的封面填写不够细致准确以及由于同步录音录像机器老化等情况影响了一定的声像效果等问题。

自查后,该院召开了由反贪、反渎、侦监、公诉和技术等部门干警参加的录音录像评析会,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点评,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中存在的瑕疵问题,要求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