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掐架” 业主交了钱通不了气
近日,抚州市南丰县琴湖御景小区的业主封先生向《百姓之声》栏目反映,该小区有近70多户居民交了天然气管道安装费用,江西奥康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燃气公司”)收取费用后却无人来安装。对此,记者调查后发现,奥康燃气公司在2014年6月将其安装业务以及所有客户转交至南丰县旷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远能源公司”)。业务移交后奥康燃气公司将不开展新业务,也不具备安装管道资质。而旷远能源公司的负责人回应,由于奥康公司在业务移交后违约开具假收费单据,在2016年开出了2014年6月业务移交之前的单据,所以,旷远公司拒绝履行这种带有欺诈性质的“义务”。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黄思农/文
奥康燃气公司:业务移交后已不具备安装资质
奥康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邱女士介绍道:“奥康燃气公司已于2014年6月移交了公司所有用户以及安装资质,与奥康燃气公司形成用气服务合同的各大楼盘开发商及全体用户全部移交给旷远能源公司,变更为旷远能源公司的用户,双方签订了资产经营权转让合同后,相关部门也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从奥康燃气公司变更为旷远能源公司,所以奥康燃气公司已不具备安装资质,之后的安装工作理应由旷远能源公司进行。”
邱女士还称,其实不光琴湖御景小区的业主遇到类似情况,南丰一品小区170多户、书香琴苑小区约200户、琴台河阳光城30余户、玉龙花园约15户等,旷远能源公司均拒绝履行合同,拒绝为这些住户挂表通气。
记者了解到,2014年5月15日前,以上小区的天然气管道由奥康燃气公司安装管道,并由开发商抚州市赣东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为收取燃气安装费。在此之后,管道安装则应由旷远能源公司进行。
但许多业主现在去找旷远能源公司登记挂表通气,旷远能源公司却拒绝安装。
旷远能源公司:奥康燃气公司移交后仍收业主安装费,构成违约
记者联系到旷远能源公司负责人柯先生,柯先生回应称,“2014年6月双方确实已经完成了业务以及客户的移交,但奥康燃气公司在之后的时间里仍向部分小区业主收取管道燃气的铺设安装费用,而且开具的收费单据时间被改为2014年6月移交完成之前,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所以为了维护本公司权益,我们拒绝给一些业主挂表通气。而奥康燃气公司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也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对于双方的说法,封先生认为,在购房时,开发商代为收取这笔费用,也应对此负起相应的责任。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其实这笔费用我们也只是代收,当时也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现在很多业主来我们这讨说法,业主的心情我也很理解,我也希望奥康燃气公司和旷远能源公司以广大业主利益为重,先让业主用上天然气。”
消费者协会:将尽快调查此事保证业主权益
南丰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腾先生受访时称,自己对于事情的经过已经了解,从双方的陈述来看,公司移交中存在问题。奥康燃气公司指责旷远能源公司不按合同履约为业主装表通气,而旷远能源公司指责奥康燃气公司在移交后仍收取安装费。南丰县消协会尽快调查此事,最大可能的保证业主的权益,不让老百姓寒心。
对此,《百姓之声》栏目将持续关注此事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