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端”发力去库存

02.02.2016  12:22
      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点,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列为今年住房城乡建设七大任务之首。从会议召开至今已过月余,安徽、甘肃、江西等地密集发布政策,从需求端和供给端“两端”发力去库存。
      在各地政策布局中,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成为需求端发力的重点。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侯淅珉表示,在今年新增的26.6万套棚改安置房中,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达到50%以上,力争达到70%,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有效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商品住房市场流通。
      棚改货币化安置具有缩短安置周期、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等诸多优点,特别是对于消化商品房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钟治峰介绍,棚改货币化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货币补偿,二是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三是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直接货币补偿方式见效快,但是政府财政即期支付压力大,同时不能有效帮助消化存量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能较快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但是由于统一购买的商品房在地段、户型、楼层上存在差异,可能出现棚户区居民不愿意选择安置的现象,导致部分商品住房空置。
    “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政府鼓励的导向性的方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钟治峰说,相对于前两种货币化安置方式,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议各地在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方式。目前,铜陵、淮北、安庆等地采取的“房票”模式,芜湖的“购房券”模式,都是这种方式的不同体现。
      与安徽一样,2016年,甘肃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提高到50%以上,引导接受货币化安置的居民自主选购存量商品房,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等政策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同时,甘肃还将回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4.6万套保障房中的3.3万套均要从存量商品房中回购。此外,该省将加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让新落户城市的居民能享受购租住房的政策,研究把落户城市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的支持政策,鼓励其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买房,实现住有所居。
      江西则提出推行两个“货币化”去库存政策,即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同时,鼓励和培育新需求,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在供给端方面,各地要求改善住房供给结构,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完善周边配套,同时促进租赁市场专业化,因地施策进行房地产调控。
      甘肃将支持楼房结构符合安全条件的存量商品房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创客空间”、养老地产等,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化为公共租赁房,支持房地产企业将持有的存量商品房源作为租赁房,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在江西出台的“去库存12条”中,供给端政策占了大多数。要求加快城市新区和开发区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周边学校、医院、商场、文体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便利性、宜居性。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高品质住房,发展跨界经济。
    “目前,我区的房地产库存属于结构性库存,一方面单一、低品质的房屋库存高,另一方面高品质、多样化的房屋市场稀缺。去年,我区知名房企开发的优质楼盘,开盘时上千市民通宵排队购买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负责人说,伴随着房地产市场20多年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房地产市场需求格局已悄然发生变化,不仅需要高品质的住宅、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人性化优质的物业服务,同时还需要商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教育地产等多品种的地产产品。宁夏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支持企业跨区域、多元化和品牌经营,实现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通过直接收购或兼并重组等方式,及时收购和兼并无力追加投资的“僵尸”企业和烂尾楼,将其进行整合、重组再开发,盘活有效资源,减少房地产市场潜在隐患。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