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两年治理行动 严打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等行为

25.09.2014  11:26

  本报讯王纪洪、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媛报道:9月2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从本月开始至2016年8月,我省将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履职不到位停止执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监理总监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五方主体,按照国家规定,他们在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必须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对工程投入使用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对检查发现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八大员到岗等履职不到位的,将按照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

    发现违法分包可举报

  我省将对检查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将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措施。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省厅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省厅举报投诉电话:0791—86225759,881002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建立监管诚信系统

  我省在2015年底前将建成全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立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黑名单”和警示约谈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信息、执法处罚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

  目前,省住建厅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将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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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