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确定7个县为电商进村示范县

04.02.2015  16:14

  记者今日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该省日前确定进贤县等7个县为江西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今年,我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据悉,为做好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组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进贤县、莲花县、宁都县、于都县、玉山县、广丰县、新干县为江西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7个示范县将致力于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培育一批电商企业和人才,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省商务厅要求,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制定方案,各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应于2015年3月底前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实施方案应涵盖工作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实施内容、示范项目具体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投资规模、示范效果预估(促进销售、拉动消费、带动就业和创业等)、组织机制、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标准和统计制度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实施方案的项目管理办法中要明确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监管、验收、评估等内容。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应采取公开透明的项目申报和评审方式择优选择承办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应重点用于培训宣传、创业孵化、降低物流成本、增强通讯网络覆盖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公益性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原则上不得直接补助企业的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还将按每个县2000万元的标准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拨至各示范县财政局,保障各地试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