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注销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函
20.03.2017 10:4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关闭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的文件,我厅下达了注销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采矿许可证的通知,要求矿山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2016年,省工商局注销了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的营业执照,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签收了注销通知。
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已经公告、并已送达采矿许可证注销通知期满60个工作日,但仍未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同意直接注销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采矿许可证(证号详见附件),请你局收回该4个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附件:注销乐平市双田镇宝山煤矿等4个矿山采矿许可证相关情况一览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10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03.2017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