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组建420个“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
今后涉及城市管理的投诉可在社区解决
昨天,记者从市治脏整治行动办公室了解到,为推进“治脏治乱、创文保卫”工作,我市要求各街办(镇、管理处)各自组建一支不少于16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各社区要成立“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组建52支综合执法队
420个工作站
昨天,市“治脏办”对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组建、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成立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据调查,全市八个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有30个街办、15个镇、9个管理处、2个管委会,共56个基层行政单位,其中,湾里区的太平镇、罗亭镇、梅岭镇和红谷滩新区的生米镇不另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全市共有30个街办、11个镇、9个管理处及2个管委会,共52个基层行政单位完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人员抽调及办公选址工作,每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含市容、卫生等部门,总人数达846人。
全市八个区纳入城市管理和创建范围的社区共420个(不包括家委会和未纳入城市管理和创建范围的乡镇社区),目前已经全部组建了“城市管理工作站”,工作站人数达到1711人。
市、区、街、社区明确管养职责
城管工作最怕部门“踢皮球”。为此,我市全面界定市、区、街、社区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管养职责。其中,市级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监督。区级负总责,全面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街道(乡镇)为主体,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管理的日常综合整治工作。社区履行社区内城市管理部(事)件的问题发现、反馈报送、督促整改。
组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由区各相关部门派出城管、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工作人员挂点驻街,直接进驻街道,固定办公场所,由街道统一指挥,负责街道(镇)范围内的日常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的部件和事件问题;夯实社区(家委会)城市管理基础。
成立的“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由社区主任负总责,社区(家委会)明确一位专职副主任,结合网格化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市治脏整治行动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我市将调研出台市级层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办法。明确队伍性质、工作职责和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街办职能和权利,统一队伍名称、规范人员管理,建立市级监督考核机制。同时,市级层面统一制定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工作规范,明确其工作职责,确定相关作业经费标准。程雷 首席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