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18个窗口核发机动车环保标

02.09.2014  11:10

  昨日起,我市新增的18个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窗口正式开始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18个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窗口,对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实行免检尾气直接核发环保标志。

  据了解,市环保局前期召集了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工作部署。此次新增的核发窗口除南昌县交警大队以外,其余17个核发窗口全部依托市交管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公场所办公,实现了同步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与检验合格标志的一站式服务。

  (韦小宏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