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11.01.2018  11:20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卫生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7〕174号)要求,经过创建单位自评、省卫生计生委评估推荐、专家审核等程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出我省9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包括4家复审单位和5家新申报单位,名单见附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现对10家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8年1月9日至1月15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处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 系 人:尧 成

联系电话:0791-86252575    86266281(传真)

 

                                                              2018年1月9日

  附件

2017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复审单位(4家)

南昌市第三医院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萍矿总医院

大余县人民医院

 

新申报单位(5家)

南昌市生殖医院

泰和县人民医院

分宜县人民医院

兴国县人民医院

上饶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