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

23.04.2015  17:32

   22日,中纪委网站首次集中公布了一份百名外逃人员名单。在这份名单中,最早外逃时间可追溯到1996年,最晚则在2014年;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比例超过总人数的60%;女性外逃人员有23名;“60后”达49人,占了将近“半壁江山”。当前,追逃追赃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断创新,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

  全球追捕100名外逃人员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称,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天网行动”是今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已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在全球范围追捕。

  涉嫌贪污受贿人数超60%

  在这100名外逃人员中,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比例超过总人数的60%,其他人员涉嫌的罪名有挪用公款、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滥用职权、骗取贷款、徇私舞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洗钱、行贿、窝藏转移赃物、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信用证诈骗、违法发放贷款、集资诈骗、隐瞒犯罪所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抽逃出资、隐瞒境外存款。

  名单中曾任“一把手”多达48人

  在外逃人员中,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

  除了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杨湘洪等身处重要职位的人员外,名单上还有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郭欣、辽宁日报社王佳哲、广州省广州市交警支队民警郭洁芳等一线基层工作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在23名外逃女性中,有部分或因其丈夫贪腐所致。

  美国成外逃首选地

  多年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被认为是外逃的首选地。记者详细统计了此次100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名单,北美为100名外逃对象逃亡的集中地区,其中逃往美国的最多,为40人,逃往加拿大的仅次于美国,占到26人。除了美国和加拿大之外,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是外逃人员集中的外逃目的地。(记者宁静)

  中国境外追逃有四种途径

  目前,中国境外追逃的途径有四种: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其中引渡程序最为繁琐、周期长。此次名单上位于榜首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带着女儿、女婿和外孙女离境,涉案金额达2.532亿元人民币,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等多个国家,2005年5月在荷兰落网,引渡遣返已启动。

  专家介绍,海外追逃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追人,即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国内依法进行审判;一个是追赃,即跨国追缴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所得。引渡通常要求引渡请求国与被请求国之间签订引渡条约或引渡协议。

  1993年,中国与泰国签署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项双边引渡条约。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去年对媒体通报时称,截至2014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29项引渡条约和46项协助条约已生效。中国已先后与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比利时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向透露,国际引渡合作面临很多限制,比如政治犯罪例外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等等。而且,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和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缔结引渡条约,这是有难度的。美国目前和100多个国家签署有引渡条约,但即便如此,也无法做到和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签署。

  追赃难度大:“人回来了,钱没回来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曾表示,“很多贪官人回来了,钱没回来。”中国的反洗钱调查是一个薄弱环节,在资产转移取证方面能力有待提高,因此很难在境外相关的诉讼程序中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外逃人员非法持有的资产。

  2014年,公安部部署过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系多年来首次大规模追赃。

  对于被没收资产的最后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专家称,合作追赃将考验中国的取证能力。

  加大追逃力度:天网正在形成

  去年11月闭幕的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上,《北京反腐败宣言》这一非传统议题成果成为最大亮点,为海外追逃的全面展开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纪委表示,这次公布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今后对于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依然要发现一起、通缉一起。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等渠道提请有关国家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协助将有关嫌疑人缉拿归案。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球通缉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是“天网”行动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追逃追赃效率。当前,追逃追赃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断创新,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