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成全球最大互联网音乐市场
“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音乐市场。”4月24日,在主题为“共识·共商·共赢”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主题活动暨第五届北京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上,与会专家达成这样的共识。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国家版权局、北京市版权局今年将重点打击互联网音乐领域的侵权盗版,推动互联网音乐付费。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音乐网民人数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下载音乐作品次数最多的国家。根据本次论坛披露的数字,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互联网音乐用户已达4.78亿,未来2-3年,音乐网民数量将突破6亿。现在中国的音乐网民每天通过互联网下载音乐达2亿次,未来2-3年,全年音乐下载数量将超过1000亿次。同时,中国互联网音乐付费市场规模将超过100亿元。
“虽然目前中国互联网音乐产业的收入仅约4亿元,但是一旦互联网音乐付费全面启动,一年左右时间将会产生1亿付费用户,形成超过100亿元的市场规模。”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宣宏量如是说。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李承武在致辞中表示,音乐版权保护是今年“剑网”行动的重要内容,国家版权局将扩大监管范围,把传播音乐的大型网站网盘云服务等新型网络服务平台以及传播音乐的主要APP纳入监管范围,切实加强包括音乐作品在内的重点作品版权预警保护工作,强化约谈、预警、公开通报等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充实音乐作品授权信息库,推动权利人与网站建立版权保护合作机制。
“付费下载是音乐产业起死回生的唯一模式。”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在主题演讲中表示,目前,中国互联网音乐产业的整体版权保护意识普遍加强,大家对互联网音乐产业商业模式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共识。音乐网站不断加大版权投入,正版音乐曲库已经形成产业规模,如今音乐网站既是渠道方,也是版权方。北京市版权局今年将积极促成建立互联网音乐付费的行业规范,支持正版音乐曲库的完善和专业曲库的建设,启动打击网络数字音乐侵权的专项行动。
海洋音乐集团总裁谢国民认为,中国互联网音乐产业具有音乐版权高度分散、渠道集中、用户量巨大等特点。他现场列举了最近两年互联网音乐产业出现的几个显著变化:一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代替PC成为最主要的音乐终端,音乐分发更加可管可控;二是音乐版权高度集中,使得版权方维权更加有力;三是内容方与渠道方融合,海洋集团、腾讯、阿里巴巴三大互联网音乐集团,拥有超过70%的音乐曲库、70%的音乐用户,产业话语权空前强大。
在论坛对话环节,来自唱片公司、音乐版权公司、音乐网站的代表和词曲作者、音乐网民就互联网音乐付费模式、付费标准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