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废止劳教引外媒热议 被称司法改革一大进步

26.12.2013  11:17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如果议案获得通过,中国将彻底终结实施了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从而促进中国司法体制的改革”。25日,俄塔社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废止劳教制度的议案发出这样的评论。而中国的这一举动也成为外媒关注的焦点并展开各种解读。有专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劳教制度的产生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如今废止劳教制度也体现出中国在依法治国方面的进步。

  据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委员长会议25日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应该说这为劳教制度的正式废止定下基调。法新社25日报道称,中国在1957年引入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种快捷方式来处理罪行较轻的对象。但这一体系允许警察部门未经审判就下达劳教刑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制度越来越凸显被“滥用”的问题。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周将对“废止劳教”的议案进行表决,俄塔社25日报道称,如果议案获得通过,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将实现一次重大进步。随着社会的进步,近年来劳教制度弊端日益突出,与中国人权和法治进步趋势相悖。因此,“对这一制度实施改革迫在眉睫”。 德国《世界报》25日则说,这是中国政府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北京推出比以往更宽松的社会政策,以适应中国不断发展的社会结构。

  在韩联社看来,废止劳教制度显然是中国新领导集体改善民生的最新举措,这一制度因有“不尊重人权”的嫌疑而备受争议。韩国《东亚日报》称,由于劳教制度可以在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最长达4年的拘禁,所以饱受各种指责。随着今年年初开始,要废除劳教制度的“各种迹象”越来越明显,关押在劳教所的人员已经大幅减少。法国《政治》杂志的评论称,劳教制度设置的初衷,是给予各地政府以更高效的维稳方式,但这一方式因经常和“黑监狱”、酷刑、虐待相联系,取消是顺应历史潮流。

  虽然中国废止劳教制度势在必行,但一些人仍对此持怀疑态度。日本《朝日新闻》此前援引“大赦国际”组织的报告称,虽然中国政府决定废止劳教制度,可是今后劳教所还是会存在,只是变了名字而已。不过,日本共产党机关报《赤旗报》认为,中国废止劳教制度将受到欢迎,因为这是中国法治的进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阳25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劳教制度是改革开放前特定的意识形态政治下的产物,在针对一些严重犯法和轻微犯罪的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时,跨过检察院和法院,直接由公安机关实施劳教。在当时法律制度不发达,法院从编制、地位和财政投入上都不足以处理大量案件的情况下,劳教制度成为一项很有效率的维护社会治安的辅助制度,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

  但在杨阳看来,劳教制度设计是不合理的,劳教限制人身自由而不经过法律程序,这对劳教人员不公平。废止劳教制度之后,过去扩大了的行政权力将全部回归法律,公安机关只作为侦办方,检察院只是起诉方,而法院只是裁决方,三者形成相对制约,使被告人能够得到更公正的处理,符合司法精神。

  除废止劳教制度外,美国《华尔街日报》24日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考虑修订《行政诉讼法》,降低公民就征地等纠纷起诉政府相关部门的“门槛”。“这是北京方面为通过完善法律体系来消除社会不安因素所做的最新尝试”。 若修正案草案能获得通过,将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

  【环球时报驻韩国、德国、加拿大特约记者 王刚 青木 陶短房 马晴燕 刘德 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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