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界泰斗梁慧星受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04.03.2014  10:59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法学界泰斗梁慧星(右)3日受聘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文法学院名誉院长、客座教授 冒韪 摄         梁慧星在受聘仪式上表示,要将这里“办成一个中国最著名的私立法学院”,为中国培养高素质的民商法人才 冒韪 摄

  中新网珠海3月3日电 (陈彦儒 邓媛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法学界泰斗梁慧星3日受聘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文法学院名誉院长、客座教授。他在受聘仪式上表示,要将这里“办成一个中国最著名的私立法学院”,为中国培养高素质的民商法人才。

  “我原来准备在当年工作过的昆明市安置归隐之处,”梁慧星当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自己从归隐到重新出山的想法。他说,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自己接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讲课邀请,过来后被该院的办学理念感动,于是“改变了原定的人生计划”,准备将余生贡献在讲台上。

  梁慧星坦言自己曾因体制原因有很多理想难以实现。针对现代中国高等教育办学现状,他认为:“中国高等教育再不改革,让私立大学和公办大学真正平等地、在同一平台上、在人才培养方面互相竞争,中国高等教育就不可能实现中央提出的远大目标。

  梁慧星当天在受聘仪式上致辞时也提到,要将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文法学院办成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学院的私立大学,为中国培养高素质的民商法人才。

  出生于1944年的梁慧星是四川青神人。1981年初,他在《法学研究》上,大胆地提出了以现代企业财产权制度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的观点,引发了法学界一场关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理论争论。

  30多年来,梁慧星独立思考,严谨治学,倾力于中国民法的制定,曾亲历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民事法律的起草工作,他的十卷本《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为21世纪中国民法法典化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