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享扶持须先做“身份认定”

31.10.2013  18:05

   部分行业划型标准

  一、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前,《成都市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文件正式出台,从此成都市中小企业可拥有官方出具的“身份证”——中小企业认定证明,以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据介绍,我市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准,且每年将进行动态调整。

   划分类型:

   中小微三型 可享多项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以及省市均出台了多项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但哪些企业才算中小企业,却没有一个权威的认证。

  市经信委企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融资促进、市场开拓、财税扶持等方面享受惠企政策,中小企业需要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官方身份证明”。由此,《成都市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应运而生。根据《办法》,我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划型依据:

   从业人员数”和“营业收入

  《办法》指出,如果成都市的企业想申报中小企业认定,需填写《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企业规模大小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极为重要,这是对企业进行划分的标准。”该负责人介绍,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从业人员数”和“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相关材料证明其规模大小。

  其中,“从业人员数”以上年度末的劳动用工备案或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上年度末的社会保险结算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当年新设立企业的“从业人员数”以上月末社会保险结算单参保人数及其他证明材料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则是以上年度末(当年新设立企业以上月末)的“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为准,由税务或统计部门提供证明,也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提醒:

   认定无需费用 有效期为一年

  《办法》中写道,我市中小企业认定和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实行分级管理。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再由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申报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办法》要求,认定受理部门自收到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告知办理结果,对于符合标准的企业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有效期一年,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申请认定。     成都商报记者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