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马蔚华:应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化解融资困局

03.03.2014  12:35

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在本次两会提案中建议,充分借鉴“台湾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模式,由各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通过立法形式将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年度代偿损失情况及时增资,强化担保基金承保能力。同时,将金融机构投入、小企业会员费以及民间投资作为基金补充资金的方式,打造政府出资为主,其他多元化资金为辅的投资机制,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健康发展。

马蔚华指出四点具体措施,第一,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社团性质、组织架构、资金来源、担保方式、承债比例等,做到基金有法可依。第二,防范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确保不转嫁小企业信贷资产风险,以年度代偿比例确定下年度核定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贷款额度,鼓励金融机构善用担保基金;代偿比例不全额覆盖金融机构贷款损失,提高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主动性,从正面引导和促进担保基金的健康发展。第三,降低担保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代偿损失由财政预算兜底。第四,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对小企业财务的检查和辅导,提高小企业公司治理能力。

马蔚华介绍,“台湾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模式二十余年的经验显示,这是一套成熟的、契合小企业融资规律的担保方式,深刻地促进了台湾金融机构的利率市场化变革。政府公益性担保也得到实质性收益,据统计,台湾当地政府机构从公益性担保中获得了税收增加的实惠,政府部门每补贴1元钱,可稳定获得担保企业2元钱的税收,形成了政府、银行、小企业的三赢局面。

以立法形式建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既有利于扩大享受融资服务的小企业范围,让更多的小企业得到实惠,也有利于提振金融机构更深层参与到小企业融资业务的信心。通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平台,有利于将一批有潜力、有前景的小企业培养成新兴行业的龙头企业,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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