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该如何用?
南大附小的学生在学校参加课后滑冰活动。
本报记者 童梦宁 文/图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一件好事,能解决孩子放学后的监管等问题。我们交的托管费(即课后服务费),合理用于补助老师是正常的,但用于学校添置设施设备,甚至改善办学条件,这合理吗?”近日,有中小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一些地方课后服务费的使用偏离了上级文件要求,期盼规范用途,将好事办好。
据了解,2017年2月、2020年8月,教育部和我省分别下发了有关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均强调坚持公益惠民,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支出。之后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不同收费标准,本着家长自愿原则进行合理收费,所收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城镇低保户子女予以免费。
近日,就课后服务费的使用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有的地方规定很含糊
万年县是全省较早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县(市、区)之一。2019年12月27日,该县下发《关于制定我县公办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就每学期托管收费设定了两个标准,即小学400元、初中200元,强调课后托管费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方面的开支,同时规定“节余部分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在万年县城区小学中,规模最大的小学是县一小,全校学生人数达5000余人,最小的是县六〇小学,学生人数为1800余人。依据当地文件要求,这两所小学每学年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分别为400余万元、140余万元。
对于课后服务费“节余部分”是如何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问题,5月16日,万年县教体局及县一小相关负责人面对记者采访时,均保持沉默。不过,县一小相关年级负责人表示,将节余经费用于购置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或校舍等基建,属于“改善办学条件”,符合当地文件规定。
万年县六〇小学校长陈忠华表示,该校有100名左右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员工需予以补助,同时还聘请了校外10余名艺术类老师,参与舞蹈、古筝、剪纸、书法和美术等16个课后兴趣班的辅导工作,再加上这些兴趣班所需的教学用品及耗材支出,每学年课后服务费所剩不多。不过,他坦承,该校由于经费吃紧,每年从课后服务费中支取10万余元,用于33名班主任津贴支出。
记者了解到,上饶市玉山、婺源及广丰等地的相关文件也规定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即“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补助,其余部分用于添置设施设备、购买耗材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
对此,不少家长表示,节余的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添置设施设备”,最终也变成了“改善办学条件”支出,此举有转嫁义务教育投入负担,由家长来分担的嫌疑。
玉山县教体局教育股股长沈佳红坦承,当初发布文件时,也担心相关学校以文件为由,购置与课后服务无直接关联的教学设备或其他支出,偏离“课后服务成本支出”的要求。下一步,拟将重新明确课后服务费用途及调整收费标准。
有的地方监管很严格
课后服务费到底该如何规范使用?记者了解到,宜春市及其辖属县(市、区)基本上都细化了课后服务费用途及管理制度,得到了家长认可和支持。
宜春市明确规定,课后服务费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的水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补助等。每学期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委员会进行核算,据实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其中,万载县不仅细化了每人每课时补助标准,即任课老师、行政值班人员分别不超过50元、40元(聘请校外艺术类老师的费用依据当地行情予以支付),还设立5个课后服务专项工作组,其中财务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监审工作组对全县课后服务工作分别进行财务监管、督导和考评、监审费用开支及处理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健康有序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万载县教体局党委委员蓝寿明告诉记者,在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中,该县有不少中小学校长曾提出将结余款项用于添置空调、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但均被财务工作组否决。理由是这些设备不是直接用于学生托管服务,所需费用不属于课后服务成本支出。
省里将规范收费用途
据了解,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逾600万,课后服务收费及用途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教育部及我省的相关文件均明确规定,课后服务是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服务费由政府、社会和家长共同分担;广大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责任。
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泽方表示,按文件规定,课后服务费来源多元化,并非仅家长缴纳,省级层面应遵循“成本补偿及非营利、公益性”原则,建立成本核算及监管机制,引导各地每学期组织由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监督,规范收费及专项用途。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程裕秋表示,从去年9月起,我省开始全面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这对全省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推行过程中难免遭遇一系列困惑及不规范现象,需逐步予以化解或调整、完善。但他强调,课后服务费成本支出不应涵盖常规硬件设施或“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费用。
程裕秋还表示,当前省教育厅已组织人员开展课后服务专项调研,广泛收集家长及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分析一些地方探索出的成功做法,形成样板进行推广,引导各地不断完善、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收费及用途,同时建立省级层面监管制度,确保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