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小学首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29.01.2014  18:18

    从近日开始,我市中小学校将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挂牌责任督学将对学校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其中,中心城区黄旭波、刘长辉两位责任督学已正式挂牌上岗,分别负责对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及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阳学校6所市直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的要求,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的主要内容为:各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和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等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教育部门委托的有关事项及听取家长、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为全市中小学校统一制作责任督学公告牌,公布学校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督导事项,各县(市、区)将按一名责任督学负责五所左右学校的配备标准组建责任督学队伍,实施挂牌督学。(来源: 宜春新闻网 陈瑞泉 记者李韶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