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人才交流中心说法不一 市民转交人事档案遇困惑
赣州中心城区一市民转人事档案陷困局
一份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于都县人才交流中心称证明很重要,必须要放入档案里,而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则说不需要,放入档案反而会影响当事人的工龄。10月30日,赣州市民曾先生找到记者,称由于两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说法不一,致使人事档案一时无法转交出去,现停留在自己手中,给他带来许多不便。
转交人事档案遇困惑
曾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来是于都县银坑镇卫生院的一名在编人员,工龄12年。前段时间他办理了辞职想到赣州中心城区工作,便把人事档案从单位转入到于都县人才交流中心。在转档案时,于都县劳动人事局告知他,说缺少一份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如果该证遗失,就需补办一份遗失证明,这样才能接收档案。
曾先生遵照要求,及时补办了一份遗失证明,并放入档案袋里。审核合格后,于都县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接收转交。人事档案从于都调出后,曾先生便来到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结果,市人才交流中心在审核档案时,认为曾先生开具的这份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没必要放入档案,放了反而会影响他的工龄。于是让曾先生回于都人才交流中心开一份证明,证明这份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放入档案里是何原因。
听了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说法后,曾先生回于都去办理证明,并转告了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意见。于都县人才交流中心听后则认为这份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是一份很重要的证明材料,必须要放入档案。一方说要,一方说不要,档案一时转交不出去,这让曾先生很无奈。
两部门说法截然不同
对于曾先生遇到的困惑,就此,记者电话咨询了于都县人才交流中心。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从1998年大学生毕业无分配后,就业报到证就成了证明大学毕业生身份的一个重要凭证,所以要放入档案里。当时办理转交时,发现曾先生的档案里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原件,为了保证其档案的完整,所以才让曾先生去补办一份遗失证明,这就保证他以后进入其他的事业单位或者是公务员机构,可以在档案里面查到这份材料,并证明曾先生的就业报到证原件不是由他们遗失的。
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负责人则认为,曾先生档案里放入的这份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目前可能对他没什么影响,但如果曾先生进入了有编制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就要按照这份证明补办之日起重新算他的工龄。该负责人还说,像曾先生这种情况,是没必要补办该证明的。
两个部门,出现截然不同的说法。对此,曾先生希望两个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协商,最终给出统一意见,使他的人事档案转交问题早日解决。(记者余书福 实习生郭琳)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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