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中日双方兵力对比:国军战力是日军四成
这里首先需要厘清的是中日双方军队编制上的差异。日军以师团为基本战略单位,联队为基本战术单位。在抗战爆发时,日军有17个师团,编制为四单位制,即每个师团下辖两个旅团,每个旅团设有两个步兵联队,每个步兵联队包含四个步兵大队和一个山野炮中队(75毫米山野炮4门)、一个速射炮中队(37毫米速射炮6门)。每个步兵大队下设三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九二式重机枪6挺)、一个炮兵小队(九二式步兵炮2门)。一个步兵中队包括三个步兵小队,每小队辖三个分队(轻机枪3挺,步枪24支)、一个掷弹筒分队(掷弹筒2支)。师团总人数在2.3万~2.5万人。即便是在侵华战争开始后,日军感到四单位制师团行动不便,取消了旅团级别,改为师团直接下辖三个联队,直属一个炮兵联队、一个工兵联队、一个搜索联队和一个辎重联队后,一个师团也有1.8万人的规模。国民党军的编制为一个师下辖三个团,另有直属的工兵连、迫击炮连、搜索连、特务连各一个,步兵团没有炮兵。按照这样的配备,一个师的兵力大约相当于日军的一个步兵大队。如若按日军最初的四单位制计算,17个师团下辖共计204个步兵大队——国民党军的统合战斗力其实仅为其2/5。
何应钦对于日本兵力的分析为:“无论在数量上与素质上均大占优势。”就单兵作战能力,日军首先强调步兵的“每发必中”和“白刃主义”。
原日本关东军士兵、作家五味川纯平在其《虚构的大义》一书中披露:日本在射击训练上对精确性要求极严。初步要求是:对于射程300米的伏靶,不仅5发子弹要全部击中,而且至少要有3发集中在一个拳头大的面积上。达到这个程度后,就是限秒射击。最初是限在4秒内击中300米外的靶子,其次是限2秒。做到后,戴上防毒面具快跑300米再进入限秒射击。按照这个标准训练出来的日本步兵,几乎每个人都是狙击手。
拼刺训练是日军新兵的基本课目之一,日军一贯将步兵的“白刃突击”视为解决战斗的最后手段。通常每个中队都会配备拼刺训练教官,而陆军部队的联队长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白刃战训练计划。有人统计,在抗战爆发初期,在白刃战中,我方需要3~5名战士才能对付一名日军士兵。
日军战斗力的另一重要体现在对掷弹筒的使用。抗日战争期间,日军步兵装备有两种掷弹筒,一种是早期的十年式掷弹筒,口径50毫米,全长508毫米,重2.5公斤,最大射程600米;另一种是后期的八九式重掷弹筒,口径50毫米,全长610毫米,重4.7公斤,发射专用掷榴弹最大射程670米,而发射九一式手榴弹可达1200米,几乎相当于一门小炮。一个可以携带16枚掷榴弹的二人掷弹筒小组是日军小队火力的支柱,日军大多数的掷弹筒手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实战中的400米内命中率高达85%到95%。进攻战中,日军掷弹筒小组跟随一线步兵作战,主要打击中国军队的机枪火力点。在淞沪会战中,18军14师42旅的36挺重机枪被日军用平射炮和掷弹筒打掉了32挺。中国部队最初是没有掷弹筒的,1940年八路军军工部门开始仿制,1941年4月才仿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