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文索赔金额大幅跳水 讹诈百度文库意欲何为?

26.01.2014  16:55

  2014年1月23日,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文)起诉百度文库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前中青文诉讼索赔高达1800多万,开庭时却直降至200多万。如此跳水,难免不让人揣测其动机实为“放空炮求关注”,蓄意炒作甚至涉嫌讹诈。

  非诉讼主体炒作官司上演讹诈闹剧?

  据庭审消息,中青文对其申诉的《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和《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三本书的电子版本并不具有主体权利。《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属外国作品,作品的翻译权掌握在作者手中,并非中青文;《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的权利人主体也有很大异议;同时,中青文对《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和《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三本书不具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试想都不是你的东西,还吵嚷着让别人赔偿,岂不是明目张胆的讹诈。如果此种行为成立,岂不是任何人冒充网友发布作品到百度文库上,都可以据此索赔,靠和百度打官司就能持续获利了?也难怪中青文不通过百度文库的“绿色投诉通道”反馈问题,而是直接对百度进行1800多万的高额索赔,并且在媒体上跳脚漫骂,颇有点撒泼吃大户的意味。

  中青文对百度文库讹诈式的巨额索赔,让人联想到互联网上千夫所指的“老人摔倒讹诈”事件。原本是为方便网民分享知识和信息免费文档平台,却被心怀鬼胎者栽赃成侵权盈利的工具,这与好心扶起跌倒老人,反遭陷害索赔何其相似!

  随意定赔扰秩序恶意炒作博眼球

  据中青文自己宣称其索赔金额都是经过严密测算的。那笔者就疑惑了,为何测算前后差距如此之大?1800万的损失如何一下子变成了200多万?细想之下不难理解,索赔金额是和诉讼费用直接挂钩的,如果索赔1800万其需要支付的诉讼费近20万元,而如今索赔改为200余万,诉讼费也相应地大幅降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可见这十几万对中青文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中青文的巨额索赔很大程度上是打着法律的旗帜谋求扩大自身影响力,吸引公众眼球。可以看到从立案之始,中青文就索赔金额1800万这个数字的各种推广炒作铺天盖地;开庭阶段,中青文总经理刘炜发表多篇署名文章对百度恶言谩骂。其中多篇文章涉及的核心焦点在于“百度没有网络出版资质,非法从事网络出版”。但令人可笑的是,中青文所质疑的网络出版根本不是百度文库的模式。众所周知百度文库是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UGC平台,上面所有资源均来自亿万网友的自发上传,百度并不对此进行编辑和修改。试想,作为出版协会的专业人士,连最基本的业务范畴都没有区分清楚,就公开署名大放厥词,其讹诈式的巨额索赔炒作目的不言自明。截止记者发稿时,中青文已清空了所有微信官方账号的恶意文章。

  如此诉讼将最终损害网友利益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12月,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已突破6.18亿。百度作为互联网领域UGC模式的实践者,广大网民通过百度文库的平台自由分享文档,践行着“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的品牌精神。在打击盗版举措方面,百度文库主动为版权方提供“绿色投诉通道”,对于版权方的举报投诉,有专人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另一方面,百度文库在反盗版技术上大力投入,不断升级“反盗版DNA比对系统”,有效地防止了疑似侵权文档的上传。这一系列保护正版权益、打击盗版行为的措施都体现了百度作为互联网龙头企业的高度自觉,以及倡导互联网健康向上良好风气的不懈努力。

  试想如果任何的版权纠纷都以惩处平台方为结果,那么作为平台提供者的第三方互联网企业,将在未来的服务提供中最大化的采取保守措施以规避风险。从长远来看,最终损害的将是广大公众的利益,我想这也正是“避风港原则”的用意所在。中青文为了一己之利而将互联网发展和广大网友的利益视若无睹,如此违背行业大趋势的行为,只会害人害己。只有认清未来数字阅读大趋势,通过互联网合作来共同推动数字阅读大发展,也才能成为网络分享的最终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