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生安全筑牢法律“防火墙”

19.07.2015  11:56

江西日报记者 齐美煜

  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现根据法定程序,进入了专家论证阶段。7月1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南昌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的有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及来自教育、法律、安保、保险等领域的专家。

  此次专家论证会无论是专家构成还是论证形式都各具亮点。在专家构成上,所攻领域并不局限于法律,而是汇聚了与将出台的《条例》内容相关的教育、安保、保险等领域专家,采众家之言,撷精髓之论;在论证形式上,区别于以往专家直接拿草案论证,采取先调研后论证,让专家在多维角度下思考,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建议。

  以成功案例打破“定势思维”

  9时,参与立法论证的五位专家来到华东交通大学进行实地调研。“看!在校门口我们都对进出车辆进行严格登记、监控,为的是让学生们能在校园里安全行走。”华东交通大学保卫处处长付自生向专家们指了指进出口处的安全警示牌及区分来往车辆设置的社会车辆通道及教工通道。

  一路走,一路看,专家们深入教学楼、宿舍楼等地查看学校的安保措施。随后,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及专家、华东交通大学相关负责人、部分中小学校代表围绕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展开座谈。作为论证专家之一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授朱爱莹表示,对于专家来说,先调研后论证,利于听取各层次学校成功的现行做法及他们对立法的期待。

  在“为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该不该减少学生正常的课内课外活动”问题上,学校代表们皆表示困惑。南昌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章易明希望,将出台的《条例》能够涵盖各级各类学校及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明确学校须承担职责的范围;推动政府、社会及市场共同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让专门的机构来参与学校的风险防范。

  以较真精神引发“头脑风暴”

  在实地调研考察,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15时,专家们就《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展开论证。就《条例(草案)》内容中的每条每款,专家们一一研读,提出建议。

  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内保处高林波认为,出现“校闹”行为,多半是家长遇到孩子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知如何处理,只能去找学校讨说法,发泄情绪。对此,他建议在学校举办者、学校,政府及部门的职责中加上合理实施危机干预及行为、心理干预,从而让家长能够理性地表达诉求。针对《条例(草案)》中的责任主体划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授朱爱莹提出,结合如今高校产学研发展趋势,学生有在境内或境外学习、企业实习等情况,如何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主体及所相应承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这点应在将出台的《条例》中有所明确。在损害赔偿方面,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高级经济师黄彩华认为,可借鉴外省做法,尝试校方综合责任险,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另外附加一些保险。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省委党校教授魏春明认为应规范化、法制化。此外,在《条例(草案)》中,他建议增加“学校应当加强对本《条例》的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及家长进行学习,增强学生及家长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

  你一言,我一语,专家论证会现场激荡起一阵阵“头脑风暴”。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玉印表示,下阶段,省政府法制办将会把此次专家论证会收集到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整理,进一步充实到《条例(草案)》中,使立法工作更有实效、更具有操作性。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