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 首批将选任133名

09.10.2015  20:22

  记者8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当日正式启动省院机关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首批将选任133名主任检察官,占总编制的24.5%。

  广东是中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此次广东选任的主任检察官员将重点向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监所、刑申等一线办案部门分配,力求最大限度满足办案需要,主任检察官必须亲自办案,原行政职务不再保留。

  根据《广东省检察院首批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首批主任检察官选任方式是通过统一笔试、面试及专业评审选拔产生,并报广东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按程序遴选入额。

  报名参加选任者除要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身体条件等,还必须具备检察员资格,或者具备助理检察员资格并且从事法律工作满10年且任主任科员,或具备助理检察员资格并且从事法律工作满5年且任主任科员满3年。

  此外,方案明确规定8种不得参加主任检察官选任的情形,曾违反检察职业操守、严重违反办案程序、配偶担任律所合伙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无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者等均不得参加选任。(记者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