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托举哥”救人义举确认为见义勇为

26.11.2013  18:01

  本月3日11时许,长乐漳港一名5岁女童独自留在4楼家中,爬上窗台后不慎从窗台掉落,头被窗外的防盗网卡住,身体悬空,情况非常危险。长乐漳港街道漳港村村民肖思明徒手爬上4楼外墙,攀在窗户外窄小的防盗网上,托举起卡在防盗网间隙中的女童,使女童避免坠落并获救。“托举哥”的救人义举,目前已被公安部门确认为见义勇为。

  据了解,《福建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进行抢险救人的合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肖思明救人行为经媒体报道后,长乐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条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确认,以便对见义勇为者奖励和保护。-记者祝健通讯员王宪政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