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公开征意见
小学1-3年级不统考不留书面作业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启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2日,市民可通过邮件、传真及信件三种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招生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江西各市、县(区)必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作为选拔新生入学的依据。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在2年内减少到10%以下。此外,对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规定。
解读
按南昌中招均衡生招生相关政策,2013年南昌规定中招均衡生比例达70%。例如南昌二中2013年中招招生计划为1000人,其中700个指标均衡分至城区各初中学校,均衡生录取分数线为523分,比统招分数线低了40分。
按政策规定,如初中择校的学生则不能获得均衡生指标,这样将有效地缓解择校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办学
各校禁止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义务教育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按照随机的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此外,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90分钟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首先明确要减少家庭作业,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小学其他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
在教辅材料征订方面,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教辅材料购买必须遵循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解读
南昌一小学江晶老师表示,在该校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家庭作业基本取消,采用安排回家数凳子、量尺寸等体验式作业,让学生通过动手来得到锻炼,加深学习效果。江晶老师说,给爸妈说的一句话、一张小纸条,量牙刷、桌椅尺寸等体验式作业,寓教于乐,比传统的书面作业好了很多。
小学一至三年级取消统一考试
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各校要合理安排考试,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一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排名。
针对补课方面,我省要求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教师管理
师德考核不合格解除岗位聘用
在教师管理方面,省教育厅要求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实际存在的以升学率给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的做法。
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班主任老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禁止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禁止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要严格教师师德考核,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要定期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建立经常性督导制度,对违反办学行为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建议或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听取社会各界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2日,市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建议或意见。
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自动传真:0791-86765133。
3.邮递信件: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01室。(记者 吴新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