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一男子编织谎言向恋人借款50万元被批捕
24.07.2014 17:36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无业游民以创业为由,编造公司借款买原材料这一虚假信息,向恋人借钱近50万元,久借不还,还以谎言掩护,女方愤而以遭遇诈骗报警。近日,乐平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王某。
2012年5月,无业游民王某到乐平认识叶某并发展成为恋爱关系。2013年7月底,王某谎称公司买原材料缺少资金,向女友叶某提出借款50元,承诺借款两个月还款,如果无法还款就用银行贷款还款,并向叶某出示了已向银行贷款80万元的伪造贷款合同,还在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写下“收到银行贷款后优先偿还向叶某的借款”的承诺。叶某见男友王某有上进心,信以为真,向同事和父亲陆续转借款48万元给王某。借到钱后,王某将钱一部分用于自己借的高利贷还款,一部分用于自己挥霍。叶某眼看还款期限已到,就多次打电话催着王某还款。催款未果,在叶某的要求下,王某又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签下“延期两个月还款”承诺。为帮王某拖延还款时间,10月28日,王某好友也在该复印件上写下证明王某借款事项属实的字样。今年1月,王某好友打电话给叶某,向叶某说明了王某借款没有用于公司买原材料和他本人写下借款事项属实是帮王某拖延还款的实情,叶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当场打电话报警。
该院认为,王某虚构借款事实,编造虚假信息骗取他人信任,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刑法第224条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有逮捕必要,遂作出了逮捕决定。(方靓 吕瑛)
供稿: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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