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乘地铁逃票 补票后还要罚5倍票款(2)

10.12.2015  14:05

  记者发现,在此前公布的条例草案中, 地铁 “禁令”有17条,正式出台的条例中,原第十六条“在车厢内进食”已被删除。记者了解到按《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客应当遵守 客守则,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文明乘车。

  同时,“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等,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 。“携带宠物、自行车、充气气球、严重异味食品乘车”等不改正,处三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款。

  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护栏、护网、闸机;

  (四)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乘车;

  (六)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七)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揽客拉客;

  (八)使用滑轮鞋、滑板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