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防地下室建车位出租遭质疑

13.11.2013  13:15

人防部门:只能短期租赁车位,时间不能超过5年

核心提示

近日,浔阳江畔业主刘先生拨打8530000向本报反映,原本具备人防功能的地下停车场,被开发商安装了障碍物,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刘先生质疑,人防地下室不是属于国有资产吗?开发商有权擅自设置障碍物将它租赁出去吗?

 

 

停车位被三脚架锁住。

市民:地下停车场设置了障碍物

11月11日,记者来到浔阳江畔小区,在17栋楼附近的地下停车场,记者看到划定好的车位前被安上了铁制的三脚架,底端还用螺丝钉固定在了地面上,车子根本无法停放进去。

记者注意到偌大的地下停车场使用率并不高,只是零星地停放着一些小轿车,小区路面两侧也停放了一些车辆。当记者询问一业主,为何不把车停进地下停车场,这名业主告诉记者,自从安装了障碍物之后,在地下停车场停车就要交租金了,所以还是停在路面上划算。

小区业主王先生对停车收租金提出了异议,他认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从性质上讲是人防地下室,属于国有资产,开发商不能擅自设立障碍物,这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使用权属于开发商

带着业主们的疑虑,记者找到了开发商九江天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人防地下室他们投入了上千万元,如果还像小区建成之初那样免费提供给业主使用,那样会导致地下停车场的车位紧张,不好管理。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由于开发商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地下停车场,使用权应该属于开发商,因此收取租金也在情理之中。况且,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维护费用很高,如果不收租金,根本维持不下去。像照明灯是24小时亮着的,地下停车场铺的是水泥地面并刷了油漆,相较于市内其他小区的停车场只是水泥地面,规格要高很多。另外,下雨的时候,要用水泵抽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人防部门:地下停车场可短期租赁

那么,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理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浔阳区人防办的朱主任,他告诉记者,地下停车场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地下室,一类则是人防地下室。普通地下室可以出售停车位,而人防地下室只能短期租赁车位,时间不能超过5年。

朱主任同时指出,按照国家人防规定,所有新建小区都要有人防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楼高、人口数等综合计算),地下室多数是满足人防工程要求建设的,这多数是带有强制性的。申请建设人防地下室性质的地下停车场,有一套严密的流程,首先,要发改委立项,经规划部门审批后,开发商做出图纸设计,然后再报到市人防办进行行政审批。

另外,人防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场,要请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来操作。因为它必须具备防爆、抗毒等功能,钢筋、水泥等的质量要求也比普通建筑物的要求更高。(叶涛/文 欧阳海员/摄)

来源: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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