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城管集中整治行政执法“微腐败”

12.08.2016  15:06

      央广网九江8月11日消息(王纪洪 通讯员黄美清)江西省九江市城管执法局严格行政执法,在全局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江市城管局将从五个方面集中整治行政执法“微腐败”:严格执法方面的问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任违法行为,该立案的不立案,该查处的不查处;案件久拖不决,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公正执法方面的问题。不一视同仁,同样的违法行为,有的处理有的不处理,选择性执法;执法标准和尺度不一,不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随意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规范执法方面的问题。办案未严格履行告知、决定、送达等执法程序;实施强制措施未按规定程序;不依法依规的乱罚款,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廉洁执法方面的问题。以权谋私,利用职权收要、赊借行政相对人钱物,报销费用,或者接受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消费和服务;借执法之名要好处,办私事;“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文明执法方面的问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感情冷漠,执法态度冷、硬、横;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野蛮、不文明等问题。
  九江市城管局为确保“微腐败”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采取四种督查方式:日常督查。依据工作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或改进建议。跟踪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综合组提供的问题清单及时提出整改或改进意见,全程指导,跟踪督办,限期办结。专项督查。对中心工作和突击性任务实行专项督查,确保任务按预定方案落实和完成;对局领导交办的重大督查事项,实行直查直办,直接对局领导负责。问责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经督查仍没有起色的事项,实行问责督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